吕艺镇马家村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2)2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4} 34号)、《省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鲁稳发{2014} 3号)、《滨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滨维稳发{2016} 4号)和《博兴县重大决策杜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博办发(2017)2号)的要求,现将吕艺镇马家村土地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以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吕艺镇马家村土地征收项目
2、征地位置:博兴县吕艺镇马家村
3、地块现状:拟征土地现状为水浇地、沟渠
4、征地用途:为满足博兴县城镇建设用地的需要,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性发展,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对位于吕艺镇马家村土地进行征收,将此次拟征收土地转为建设用地,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改善博兴县的人居环境,提升博兴县整体形象,优化博兴县经济产业结构。
二、评估工作内容及程序
1、接受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要求,确定评估工作内容,初步判定风险因素;
3、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进行网上和现场公示,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
4、召开评估论证会,最终确定风险因素,判定社会风险等级,提出防范和化解措施;
5、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上报主管部门;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对象:可能受项目影响的群众、政府或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征求事项:(1)对土地征收项目实施态度;(2)土地征收项目对周边地区社会及经济发展的影响;(3)土地征收项目实施期间可能对当地造成环境的影响;(4)土地征收项目实施对团体和个人生产、生活的影响;(5)其他意见和建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方式
1、公众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征收单位或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交反馈意见。
2、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3、评估单位:山东舜华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0531-86086867 邮箱:sdshpg@126.com
山东舜华房地产评估造价咨询有限公司